见“分龙节”(323页)。
①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卫拉特蒙古别名。又译卡尔玛克、卡耳梅克、喀耳木克等。其含意众说纷纭,一说词根是蒙古语palim,原意指遗留在皮子上的脂肪或脂肪炼油后剩下之油渣,引申为遗留下来的人们。在中亚突厥语族历史文献及俄文档案等
见“李大酺”(1023页)。
流行于契丹、女真、蒙古民族中的祭祀习俗。即祭毕将祭祀所用酒食烧掉。契丹称烧饭日作“热节”。《契丹国志》称:皇帝“既死,则设大穹庐,铸金为像,朔望节辰忌日,辄致祭,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女真
书名。唐刘禹锡(772—842)撰。30卷,外集10卷。禹锡字梦得。其先世为匈奴独孤氏,北魏东雍州刺史刘亮七世孙,生于浙江嘉兴。精于古文,善五言诗。贞元(785—805)进士,曾任淮南节度使杜佑之掌书
见“萧永祺”(1993页)。
见“陆米”(1187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客列木臣。蒙古语意为“捕青鼠者”,以其地盛产青鼠,居民以猎取青鼠为业,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
西域古湖名。《说文解字》曰:泑泽,在昆仑下。即“蒲昌海”(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