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正月,女真野人首领必缠等16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拉们河,并说清代有拉们河,在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县)西北18
即“皮逻阁”(671页)。
藏语音译。意为“一钱”。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1917年由梅吉造币厂铸造,面值为藏银一钱。正面铸狮子图案,背面中央横铸面值藏文“雪冈”2字,四周花纹间套铸造年代。1918至1928年铸造发行。193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古河流名。又称辰水。汉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水出辰阳县(治所在今湖南辰溪县西南)三山谷,东南流独母水。又经县北。辰阳以在辰水之阳得名。右会沅水,名之辰溪口。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蒙元时代古城。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额尔古纳右旗,南临根河,北倚得尔布尔河,地势险要,可攻可守,是古代扼守草原北方的门户,进出草原的咽喉。19世纪以后曾发掘出许多珍贵历史文物。解放后,根据大量史料印证,
湖泊名。位于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部的草原,为锡林河的发源地。是12个大小湖泊的总称,其中7个较大,每个水面约五、六亩大,小者有5个,水面约一、二亩大。湖间相隔一、二里不等,小者水最深可达15米。四周为
羌部族名。又称南山羌。因居武始、洮阳(甘肃洮河上游)南山而得名。南朝宋元嘉四年(427),叛秦,西秦主乞伏炽磐遣左丞相昙达招慰武始羌,征南将军吉毗招慰洮阳诸羌,为羌所败。
辽代属上京道。今克鲁伦河。源于今蒙古国肯特山脉,向东流入我国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呼伦湖。史载辽(契丹)国界,“北至胪朐河。”(《辽史》卷37),今人研究,此载不确,应在以北外兴安岭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