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瑜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书名。清人袭自珍撰。自珍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又名巩祚、易简、自暹、号定庵。道光进士。好公羊学,提倡经世致用、社会改革。与魏源同为近代主张经学、史学为政治服务的改革派。任清廷内阁中书时,预感沙俄扩张势
见“劾里钵”(1495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辖懒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据《辽史·太祖纪》称,※耶律阿保机为“迭剌部霞濑益石烈”人,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人类始祖。传说盛行于战国时期。始见《楚辞·天问》。相传,她搏黄土作人,始有人类。她人面蛇身,一日可70变。与伏羲相婚,繁衍人类。因置婚姻,后祀为皋禖之神。曾为人类炼五色石补天,折鳌足支
见“完颜”(1142页)。
见“女真译语”(147页)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玛曲县境内黄河之南,东接乔考部落,东北临佐盖尼玛部落,西北抵青海省果洛。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仅有7至8户,后因人口渐增,分为苏乎钦、苏乎娘两部落。清末民初从青海同仁县、黄河南蒙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715唐代回纥第六代首领。药罗葛氏。※比粟子。永隆元年(680),嗣父位,继任瀚海都督。以后突厥默啜可汗势强,铁勒旧地尽为所并,遂率众联契苾、思结、浑三部自碛北徒居甘、凉间避乱。以精骑佐唐之赤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