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内惕隐司
见“惕隐”(2104页)。
见“惕隐”(2104页)。
即“弘历”(643页)。
1852—1921清末大臣。内务府满洲正黄旗人。姓索勒豁金氏。字伯轩。光绪元年(1875)举人,累官总管内务府大臣兼工部侍郎等。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侵入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帝逃往西安,奉命留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
见“龙城”②(494页)。
约1470—1560明代苗族教育家。辰州镇溪上涝(今属湖南吉首)人。正德(1506—1521)年间,在辰州虎溪书院受学于王阳明,后又两次随王阳明游学江西,是王阳明有才华的弟子之一。生性耿直不阿,尤厌阉
珞巴族苏龙部落方言音译,旧时巫术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由于某种原因双方结下不解之仇时,为达到暗中伤害对方的目的,一方便设法收集对方身上的头发、指甲、破衣服布片、饰物及脚踩过的泥土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1278元朝宗王。又译忙阿剌、忙兀刺,忙安。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子。母※察必皇后。初以李槃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九年(1272),封安西王,以京兆为分地,驻兵六盘山,兼领河西、吐蕃、四川等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