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素贤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1063—1122北辽宣宗,1122年在位,仅三月。小字涅里,又记作捏里。契丹族。为辽道宗※耶律弘基侄、天祚帝※耶律延禧堂叔、宋魏王※耶律和鲁斡子。自幼为祖母、皇太后萧挞里养于宫中。成人后,笃好文学。
1458—1528明代官员、经学家。字士希,号东园。回族。先世默伽(今沙特阿拉伯麦加)人。东来后,占籍永平(治所在今河北卢龙县),明初高祖金洵徙居江苏江宁(今南京),遂定居。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沙俄用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瑷珲和约》,习称《瑷珲条约》。清咸丰八年(1858),黑龙江将军奕山与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黑龙江省爱辉)签订。康熙二十八年(1689)签
书名。清末王仁俊撰。2卷,附《西夏文逸目考》1卷。本书搜罗史籍所见之西夏人著述,及西夏对宋、辽、金王朝的表、奏、书、榜等编次成书,虽欠完备,足供参考。本书收入王氏撰《辽文萃》中,有光绪三十年(1904
见“敌烈部”(1882页)。
见“塔鲁木卫”(2162页)。
元代蒙古礼俗之一。每年十二月下旬择一吉日,于大都(今北京)西镇国寺内墙下,洒扫平地,以杆、草束一人形、一狗形,剪杂色彩缎充为肠胃。先选择显贵世家子弟交相发射,射至糜烂后,以羊、酒祭之。而后,由帝、后及
1760—1820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乾隆帝第十五子。1796—1820年在位,年号嘉庆。乾隆间,封嘉亲王,册封为皇太子。时土地高度集中,河患频仍,财政拮据,军备废弛,流民大量涌现,官吏贪污腐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