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汗都督府
见“大汗都督府”(97页)。
见“大汗都督府”(97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元朝官修,以脱脱、阿鲁图为都总裁官,揭傒斯、张起岩、欧阳玄等为总裁。135卷,包括本纪19卷,志30卷,表4卷,列传73卷,另附《金国语解》1卷,近100万字。元世祖曾诏修辽、宋、金三
金大臣。本名纳合。契丹族。耶律氏。幼孤,事母以孝闻名。辽亡降金。主完颜宗弼帅府文字事,任左班殿直。天眷(1138—1140)初,从元帅于山西。后历任行台吏、礼部主事、工部侍郎、左司郎中。天德(1149
见“捺钵”(2037页)。
达斡尔语音译,意为“村”、“屯”。又译作埃里、爱里。鄂伦春族※“乌力楞”,由家庭公社发展为地域公社后,极大多数仍称“乌力楞”,而原属毕拉尔路住在小兴安岭北麓库尔滨河的一支鄂伦春人,民国初期已无“乌力楞
珞巴族爱国抗英事迹之一。英国吞并阿萨姆地区后,随即向我国珞瑜地区扩张。清光绪二十年(1894)一月,英军从萨地亚出发,进入达布木克村,巴达姆人凭借有利地形,使用弓箭,消灭英军,接着又伪装成英军运输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五音所,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南有五因河,又有五因屯,故名。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
地方志书。宋范成大(1126—1193)撰。字致能,吴郡吴县即今江苏苏州市吴县人。原书3卷,今存1卷。作者曾任静江府(治今广西桂林市)知府,广南西路(今广西)安抚使2年,对当地风土人情比较熟悉。该书系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朵甘思”(8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