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腊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参见“滇越”(2401页)。
元朝将领。又译忽邻。蒙古亦乞列思氏。※孛秃驸马曾孙,札忽儿臣子。尚宪宗蒙哥汗女伯牙伦公主,称“古列坚”(意“驸马”)。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一作十四年),以诸王脱黑帖木儿结昔里吉劫持汗子北平王那木
旧时西藏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小于※措(区或乡),略似内地的乡、保。由原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定本或※根保管理全定事务。见“马尼岗六根卡”(185页)。
见“罗卧泼”(1416页)。
内蒙古伊克昭盟七旗王公反对外蒙古“独立”的檄文。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遭到蒙古族各阶层的普遍反对。伊盟盟长阿拉宾巴雅尔、副盟长阿拉坦呼雅克图,拒绝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伪政府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恭忠亲王※奕訢次子,钟端郡王※奕詥嗣子。同治三年(1864),封不入八分镇国公。七年(1868),袭贝勒。光绪十五年(1889),加郡王衔。二十六年(1900),革爵,归宗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
辽末大臣。字稍隐。奚族。为奚六部敞稳萧突吕不之七世孙,五蕃部节度使※萧乐音奴子。史载其能识契丹、汉两种文字,并通天文、相法。19岁入仕,初为本部郎君。历铁林、铁鹞、大鹰三军详稳。入天祚帝朝,乾统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