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斯
即“火不思”(392页)。
即“火不思”(392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
见“图龙禅”(143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二月所设之亦里察河卫改作伊拉齐或伊拉齐河卫。
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①秦王翰,代国君主※拓跋什翼犍第三子。少有志,年15便请率军征伐,受命领骑2千。成年统兵,号令严信,屡次征讨,多有战功。建国三十五年(372)以后或三十九年前卒。道武帝拓跋珪即位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65—1074年,凡10年。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东羌的一支。又作同筈、同蹄、桐堤等。原为※西羌的一支。东汉章帝二年,徙羌降者于河东。永初元年(107)西羌大起义时,一批义军经过河东,进入赵魏,对京都洛阳造成威胁。五年(111)以任尚为侍御史,击众
见“郁于”(13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