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南北朝时期仇池杨氏宗室、北魏官员。后仇池国君主※杨难当幼子杨小眼之子。祖难当归附北魏。父袭爵为武都公,拜天水太守。父卒,袭爵,任员外常侍。正光(520—525)中,以仇池、武兴氐屡起兵抗魏,断魏粮运,
?—173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贝勒※和啰理第三子。康熙四十三年(1704),娶和硕格格,封和硕额驸,赐第京师。四十八年(1709),袭父爵。五十四年(1715),以准噶尔部策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第三子,清辅国公※纳噶察弟。姓博尔济吉特。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偕兄从阿睦尔撒纳、班珠尔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翌年,授扎萨克。
蒙古国西部地区官署。管理阿母河以西包括呼罗珊、祃拶答而两州所有蒙古军征服之地。蒙哥汗即位(1251),正式定名为行省。此前,窝阔台汗五年(1233)已派成帖木儿为上述两州卡官,以各支宗王派驻该地之官员
1883—1968近代佛学大师。青海循化人。藏族。幼年在循化古雷寺出家,曾在甘肃拉卜楞寺、青海塔尔寺等处研习佛经,在西藏拉萨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曾任十三世达赖喇嘛侍读,主持重刻拉萨版藏文大藏经。民国时
见“和硕特西后旗”(1451页)。
1793—1842清朝将领。亦作鄂尔托彦或卧尔托彦。达斡尔族。姓俄嫩氏。隶黑龙江正红旗。嘉庆二年(1797),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和陕西叛兵,赏戴蓝翎,官协领。道光六年(1826),镇压新
明代在北方蒙古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温都卫。元亡,蒙古贵族退守捕鱼儿海子(今贝尔湖)与斡难河(今鄂嫩河)等处。洪武二十五年(1392),明遣北平都指挥使周兴率师出关,大败北元军于斡难河。永乐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元俟析部。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黑讫支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首领※可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军事首领。姓耶律。迭剌部人。生于祖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南)。为契丹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曾祖父。曾任迭剌部夷离堇,掌兵马,主刑辟,握部落联盟实权。在任时,“尝与黄室韦挑战,矢贯数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