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行本纪功碑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即“弘吉剌”(644页)。
见“奶皮子” (646页)。
见“敌烈部”(1882页)。
书名。藏文佛学古籍名著。元代乌思藏高僧帝师※八思巴撰。全书共分五品:(1)器世界,主要述日轮、月轮、诸星宿、妙高山等佛家宇宙观;(2)情世界,主要述古印度、吐蕃、蒙古诸王宏扬佛法情况;(3)道法,(4
即“王昭君”(209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史书名。元朝官修,脱脱等撰。凡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国语解》1卷。《营卫志》、《国语解》等卷为正史中最具特色者。主要记载辽朝历史及其典章制度,也简述了北辽和西辽的史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清代地方僧官。藏族。任札什伦布寺卓尼尔。康熙四十三年(1704),西藏汗王拉藏汗与第巴桑佶嘉措矛盾相争,应三大寺请,五世班禅罗桑益喜遣其赴拉萨与三大寺共同调解双方矛盾,达成协议,拉藏汗返青海。次年,返
?—1173金大臣。本名撒改。初名思恭,为避显宗允恭讳,改名。押懒河(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黑河)人。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神土懑之子,习失弟。年11,从父谒见太祖阿骨打。天会四年(1126),随军攻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