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朋素克喇布坦长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五十四年(1715),随散秩大臣祁里德赴推河防御准噶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向土司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义务是跟随土司、头人外出,为其做饭、放马、备鞍等。头人派此差,只有他给土司当差时才有。一般支差时间为15天。此差分为“日格溪”(远的)
朝鲜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中元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已不注重该节日。源于古代朝鲜新罗王朝时期。可能与新罗人作游戏有关,朝鲜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七月中元条载,新罗儒理尼斯今,使“王女率六部女
塔名。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县城东南。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札萨克郡王苏赉璊为表彰其父额敏和卓功绩而建。塔身塔柱形,高37米,底部直径10米,全部以砖筑成,外砌有各式菱格纹、山纹、水波纹、变体四瓣花纹
约1255—?元朝官员。祖籍西域,阿鲁浑氏。汉姓简,字和叔。成吉思汗西征时祖父哈只哈心归附,东迁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父阿散,仕元,任大名路税课提领,遂居大名(今河北大名)。幼读儒书。仁宗皇庆元年
见“循化”(2258页)。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