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
①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 ②指明末活动于辽宁东部的蒙古领主。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约春秋时期蜀人首领。继※蚕丛、※柏灌之后为蜀王。《华阳国志》云:其狩猎至湔山(在今四川灌县境),“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宋孙寿《观古鱼凫城诗》自注云:温江县北15里有古鱼凫城(俗称古城埂)。近
?—1760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理藩院尚书※阿灵阿之子。乾隆二年(1737),由三等侍卫袭其祖遏必隆一等子爵。五年(1740),授镶黄旗蒙古副都统,调热河副都统。九年(1744),擢奉天
见“石重贵”(452页)。
1826—1874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正学。彝族。云南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人。原籍蒙化直隶厅南涧(今南涧彝族自治县)小李自摩村人,本姓“字”,因入赘李家而改姓。少时作奴仆。咸
元曲家。省称里耀卿、又作李耀卿。回回人。先世西域人。长年居松江(今属上海市)。曾为学士,或谓集贤院学士。元曲家、音乐演奏家阿里西瑛之父。擅作曲,以散内闻名。作品意境深邃,生动传神。惜多散失。仅有小令《
参见“清饶四朗”(2111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将赛、总举、鸦拉、戎模四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四。先世为蒙古,常代表海南各土司支办供亿。驻通天河上游。东界娘磋、安冲、扎武属地,东南接拉休,南邻格吉。有百户4员、百长7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