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正红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太仆寺右翼牧厂,北抵四子部落。总管驻古尔板拖罗海山。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南察哈尔右翼中旗一带。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太仆寺右翼牧厂,北抵四子部落。总管驻古尔板拖罗海山。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南察哈尔右翼中旗一带。
见“罔留”(2281页)。
亦作苏弘。越人。原为南越国校尉司马。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反汉。武帝遣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帅师征伐南越。率越部属降汉,以原官隶汉伏波将军路博德。后因擒获南越王赵建德有功,
1626—1681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后裔。顺治四年(1647),袭父阿赍骑都尉世职,晋二等轻车都尉兼护军参领。康熙八年(1669),擢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十二年(1673),同正黄旗满
见“斡赤斤”(2425页)。
见“骆越”(1782页)。
滇黔川桂四省改土归流纪事本末。2篇。清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内容首次对西南四省少数民族进行分类,认为西南所有少数民族归纳起来可分为“苗”、“蛮”二种:“无君长、不相统
?—171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子。因与札萨克图汗成衮不睦,失其父济农号。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由和硕托辉归附清朝,居归化城(今内蒙
即“嘎山”(2448页)。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八年(730)正月,奉武王命赴唐贺正旦,献方物,留唐未归。后因“犯国章”,被流逐岭南(指五岭以南地区,约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北部一带)。二十一年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