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
匈奴所属部落名。被匈奴奴隶主征服后,安置于匈奴东部地区(左地)游牧。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乘匈奴饥馑,人畜死丧惨重,局势不稳,属国离叛之机,其部长率数千人南下附汉,在匈奴与汉朝边界处,与瓯脱(边境
?—1063辽臣。字乙辛。为辽太祖淳钦皇后弟※萧阿古只六世孙,丰国王※萧孝友子。史载其口吃,眼斜,卷发,伯父孝穆见之曰:“是儿状貌,族中未尝有。”及壮,魁梧桀傲,好扬人恶。 (《辽史》卷114)兴宗重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
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南诏、大理时均称此名。包括因远部(居元江)、休腊部(居河西)、嶍峨部(居嶍峨县)、屈中部(居阿迷州)、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为临安府两长官司)、铁容甸部(亏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
约春秋末※蜀人首领。名芦保。卢帝子。为蜀国开明氏第三世王。曾帅众攻至青衣羌之地(在今四川芦山县),称雄于僚、僰。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
用狍子头皮制作的帽子,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为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族猎民传统狩猎用帽,分别称※“梅塔阿功”、※灭塔哈”、※“阔日布恩出”。制作不尽相同,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