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藏语音译,意为“翼”。唐代吐蕃军政建制。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合一的机构,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各如有固定辖区、人口、军队。时吐蕃分为“五如”: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前四者
渤海国王城。清文献亦作“辉罕城”。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城西南渤海镇东京城。亦为唐置忽汗州都督府、渤海上京龙泉府治所。王城原在“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唐天宝(742—756)中,渤海王大钦茂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乌德一人。”《清文献通考》:“乌德土司,在普洱府外。”清乾隆二年(1737),普洱镇府会给召斋土把总职衔。传至刀正朝,以军功实授
见“阿吾勒”(120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哈河东岸。东至胡济尔图,接札萨克图汗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西至克勒特肯察布,接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左旗界;南至乌里达沙尔,接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罕诺尔,接札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
西夏农田占有者。可占有使军、奴仆。有头监进行管理。
1885—1913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广西凭祥县人。壮族。青年时目睹清政腐败,丧权辱国,心怀义愤。光绪三十二年(1906),闻孙中山从日本到达越南西贡进行革命活动,毅然投奔孙中山,加入同盟会。次年
指由汉人组成的军兵。辽、金、元、清皆有此称。 ①辽汉军由枢密院统领。侍卫军中有专设的兵种,称“汉军侍卫”。辽阳路东京兵马都部署司统有契丹、奚、汉、渤海四军,由汉军都指挥使司统汉军。 ②金汉军初沿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