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杜克汗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治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先世为略阳氐豪帅。苻生时(355—357年在位)为侍中、左大将军、尚书等。时人称其才识明达,令行禁止,有王佐之才。曾荐举王猛于苻坚。前秦寿元三年(35
清末新疆塔尔巴哈台回族、哈萨克族人民起义领导人。回族,塔尔巴哈台人。同治四年(1865),因不堪清政府残酷压迫,率当地回族、哈萨克族群众发动起义,曾两次攻进塔尔巴哈台城(今新疆塔城),杀死参赞大臣锡霖
即“高泰祥”(1916页)。
?—1811清朝大臣。字牧庵。满洲正蓝旗人。乾隆四十年(1775)进士,授刑部主事。历福建兴泉永道、江苏布政使。五十一年(1786),授刑部侍郎。次年,授山东巡抚,率所属浚河道,修41州县城工,受嘉奖
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持至尸逐侯单于弟。灵帝中平六年(189),因兄於扶罗侵扰汉郡县,被逐,不得归国,与兄留居平阳(今山西临汾市)。献帝兴平二年(195),兄死,嗣为单于。居平阳
见“上方夷”(115页)。
①(1697—1758)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又作策凌、汗车凌。号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绰罗斯氏。鄂木布岱青和硕齐曾孙。初为准噶尔部二十一昂吉之一,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乾隆十年(1745),噶尔丹
见“龙涸”(494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