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
旧县名。即今巴塘。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金沙江东。古为白狼国地。唐宋时为吐蕃所据,元、明两代为乌思藏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内附,雍正七年(1729)设正副宣抚司、粮台及都司、千总各职。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流设县。三十四年(1908)改称府,1913年仍改县,1921年将义敦县西部并入,仍为县。1951年改为巴塘县。为全康区温暖平坦之河谷平原,历为康区大部落酋长住牧地。有公路东通※康定,西通拉萨。
旧县名。即今巴塘。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金沙江东。古为白狼国地。唐宋时为吐蕃所据,元、明两代为乌思藏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内附,雍正七年(1729)设正副宣抚司、粮台及都司、千总各职。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流设县。三十四年(1908)改称府,1913年仍改县,1921年将义敦县西部并入,仍为县。1951年改为巴塘县。为全康区温暖平坦之河谷平原,历为康区大部落酋长住牧地。有公路东通※康定,西通拉萨。
明末东北地方女真族所建政权名。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先后招服、合并栋鄂部(1584)、浑河部(1585)、苏克素护河部(1586)、完额部(1588)、鸭绿江部(1591)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
见“巴岳特”(410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1900—1961近代文史学家。安徽安庆市人。回族。幼家贫,辍学,肆业于安徽省法政学堂,先后从名师杨亮甫等人习文史及天文、历法、数学,阿拉伯文和《古兰经》等,曾任教于安庆清真小学、上海伊斯兰师范学校和
见“伊列河”(804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顺元年(1330),世祖曾孙魏王阿木哥第二子阿鲁受封。
渤海国王城。清文献亦作“辉罕城”。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城西南渤海镇东京城。亦为唐置忽汗州都督府、渤海上京龙泉府治所。王城原在“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唐天宝(742—756)中,渤海王大钦茂
参见“冬”(583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