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辽、金地名。即今黑龙江省肇源西茂兴古城。辽属东京道。金属上京路。以辽、金之间的※“出河店之役”而名于史。天会八会(1130),金太宗完颜晟以太祖完颜阿骨打在此大胜辽兵,肇基王业,故改此地为肇州。参见“
?—1704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噜思奇布次子。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杜棱郡王。十四年(1675),拒附察哈尔部布尔尼叛,告
见“玉树二十五族” (477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
714—779唐朝将领。安西胡人。史称其“骁悍有胆力”。乾元(758—760)中,为李光弼偏将。随军战史思明于河阳,率50骑阵斩其骁将刘龙仙,大败敌军,因功官至安西北庭行营节度、鄜坊邠宁节度使,历检校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
见“乃蛮”(37页)。
见“逻盛”(2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