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惕客先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阮里河卫”(933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
金代对沪沟河(今永定河)河神的封号。大定十九年(1179)封,初,礼官以祀典所不载,难之,终特准建庙。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
清代乾隆年间新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西北地区后,为加强对天山南北的统治,于当地置屯田、建立军府制度,派伊犁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分别统兵驻伊
?—1727清代后藏地方官。汉籍作噶锡鼐色布登喇什,藏俗称阿里公。藏族。※康济鼐兄。雍正三年(1725),清朝撤驻藏清军后,首席噶伦康济鼐长居拉萨,以阿里为要塞之地,故委其为阿里噶本(总管)。五年(1
即“吴凌云”(107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
见“西盟垦务总局” (715页)。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见“焉耆”(20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