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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各户对开荒的土地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无权出卖和转让。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至解放前夕已冲破同姓公有制限制,出现了将公有地转卖他姓的现象。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各户对开荒的土地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无权出卖和转让。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至解放前夕已冲破同姓公有制限制,出现了将公有地转卖他姓的现象。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第三代顺义王※扯力克长子。驻牧于山西偏关外委兀儿趁一带,距明塞700余里。万历十五年(1587),受明封为龙虎将军。卒于其父前,故未继承顺义王位,子三(一说子四)
即“清朝通志”(2112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须是辽太祖※弘义宫和辽穆宗※延昌宫之一石烈。又,在※突
?—170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年(1666),由监生任吏部笔帖式。八年(1669),授吏部主事。历官员外郎、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侍讲学士、经筵讲官、詹事府詹事。十九年(16
?—1891清朝大臣。字镇青。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咸丰八年(1858)举人,由兵部笔帖式累迁郎中。同治六年(1867),出为广东高州知府。历山东沂州知府、广西按察使、直隶布政使、漕运总督。光绪十二
?—1076辽朝第七代皇帝兴宗之仁懿皇后。契丹族。为南府宰相※萧孝穆(圣宗钦爱皇后弟)长女。史称其性宽容,仁慈淑谨,姿貌端丽。凡遇正旦、生辰,诸国贡币,悉赐贫瘠。兴宗即位时,景福元年(1031),入宫
***战争以后,西方传教士在内蒙的侵略活动迅速扩展,强占蒙旗土地,欺凌各族群众,激起各族人民的愤怒反抗。光绪十年(1884),达拉特旗札兰章京色力格占巴拉曾率领群众烧毁当地天主教堂。十二年(1886),
即南北朝时期的北魏,为区别于三国时期的魏国(曹魏),历史上也称后魏。参见“北魏”(529页)。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
藏语音译,意“租地”。一般指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寺庙僧尼出租给农奴和农奴间相互出租而收取定额租的土地。在西藏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是劳役地租的一种补充形式。租额大都每年每亩耕地收租粮一克,约28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