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负责管理,故租地者必须向对方妇女提出,地租多为实物,一般包括有酒、鸡、小猪和米等,称“在马”。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负责管理,故租地者必须向对方妇女提出,地租多为实物,一般包括有酒、鸡、小猪和米等,称“在马”。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万历十四年(1586),与龙里卫、平伐长官司合并为新贵县。境内有汉、布依、苗等族。
官名。宣帝神爵三年(前59)置。为汉驻西域最高地方长官。职责主要为保护屯田,兼护南北两道。官署称西域都护府,治乌垒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大雅附近)。直属中央政府,由汉廷委派骑都尉或谏大夫担任,秩比2千石
山名。又作旄牛山、髦牛山。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中部,西昌市与雅砻江中游之间。古代居住于此山周围的一些部族,如髦牛种、越羌、旄牛夷等,就是以其命名。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书名。清洪亮吉(1746—1809)撰。16卷。书成于乾隆五十年(1785),刊于嘉庆二年(1797)。有《国学基本丛书》本,并收入《洪北江全集》。本书记载了东晋时期北方十六国的疆域,国各一卷,以州为
见“亦鲁河卫”(874页)。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天启元年(1621),由石砫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马千乘子马祥麟晋为宣慰使,治石砫(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管辖溪洞蛮民(今土家族等)。明隶重庆府(治今重庆市区),清隶夔州府(治
见“始毕可汗”(1550页)。
见“隆闺”(21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