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坦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1770—1838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字润泉。嘉庆进士。历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道光五年(1825),授陕西巡抚。不久,署陕甘总督。任内,为稳定局势,派兵设卡,以防代守。六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①蒙古语音译,意为“队”或“群”。由在一定地区内游牧的50—60户组成,为清代蒙古旗下基层组织,其首领称达鲁嘎,执行行政任务,特别是收税和分派徭役等。解放初内蒙古自治区牧区仍作为苏木之下的基层单位。不
书名。简称《续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前后有五部。一为嘉庆十七年(1812)敕撰,十九年(1814)殿刻;满汉合璧,分48卷,48册。二为道光十六年(1836)敕撰,十九年(1839)殿刻;满汉合璧,7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四年(1406)设置之木塔里卫。清代穆克图哩山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与乌苏里江相近,然木塔里山卫印今发现在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称迦当派。意为“教试派”。有新旧之分,旧者在宗喀巴创格鲁派之前,新者始于格鲁派开派之际。该派晚于宁玛派,始于西藏后宏期佛教兴起之际。首创者为印僧阿底峡,继由其弟子仲敦巴定
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部数万人降汉,次年,汉处之于西北边五郡故塞外,因其故俗,设置属国,汉朝政府派属国都尉领护。西汉共设安定、天水、西河、上郡、五原、张掖和金城七属国,汉朝政府各派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南境。其地居民为藏族之※川藏部落。有明一代其部首领曾多次修复驿站,协助中央政府派往西藏的使节过境。
见“巴尔楚克” ②(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