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察沙布伯克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统治者于西藏所设的驻兵。可分3类。(1)达木八旗蒙古骑兵,设500名。战时征发供役,平时于扎喜汤、五佛山诸地从事游牧。达木(今当雄)蒙古兵,原系固始汗于崇德(1636—1643)年间携带进藏,乾隆间
见“速把亥”(1840页)。
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得”。其不同于※“温塔”,仅以狍、犴、鹿等兽皮制作,且样式与做法也不同。“温塔”因以整张皮作鞋底和鞋帮,故有皱折;此用多张兽腿皮拼制而成,不仅无皱折,且美观、结实耐穿
辽朝对部分熟女真人的称呼。熟女真随着人口繁衍,部分迁居辽东半岛,称南女直。分布于今辽宁省盖县、复县、金县等地。辽在其地设南女直国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管理其民。境内有南女直汤河兵马司统领军队。向辽纳贡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
见“驻藏大臣”(1553页)。
清代新疆通用货币名称。又译天罡。原为白银秤量单位,后引申为银币、银圆。准噶尔统治时,1腾格值银1两,可换普尔50文,后增至100文。阿古柏占据南疆后,铸造“天罡”银币,每枚值银5分。清光绪三年(187
见“秃发乌孤”(1084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