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木竹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见“阐化王”。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见“阐化王”。
唐代南诏地名。治所在今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首府楚雄市。其地有盐井,产盐最洁白,古代惟王得食,取足辄灭灶。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二。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见“丹津”(356页)。
即“吴八月”(1073页)。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1282元代云南大理第二代总管。亦称信苴日,或作段日、信苴实。白族。大理人。※段兴智弟(一作子)。宋理宗宝祐四年(元宪宗六年,1256),段兴智偕段福(信苴福)率爨僰军(亦作寸白军,以白族为主的大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旧特别区名。界於四川、西藏之间,东起打箭炉(今康定),西至丹达山,南接云南,北连青海。自英国侵略西藏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创设督办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充任,统辖四川打箭炉厅及其所属各土司和昌都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裕次子。继兄彭允林后,为下溪州刺史。太平兴国七年(982),受诏命,不得移动部内马氏所铸※“溪州铜柱”。以刺史旧三年则为州所易,请朝廷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