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
清宗室,满洲镶蓝旗人。世祖※福临之子,圣祖玄烨之弟。康熙十年(1671),封和硕恭亲王。二十年(1681),拜安北大将军,与兄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击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于乌兰布通(内蒙古赤峰附近,一说在克什克腾旗境)。三十五年(1696),复从圣祖征噶尔丹,四十二年病逝。
清宗室,满洲镶蓝旗人。世祖※福临之子,圣祖玄烨之弟。康熙十年(1671),封和硕恭亲王。二十年(1681),拜安北大将军,与兄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击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于乌兰布通(内蒙古赤峰附近,一说在克什克腾旗境)。三十五年(1696),复从圣祖征噶尔丹,四十二年病逝。
见“延福寺”(820页)。
1714—1777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金宝之弟。雍正七年(1729),兄卒,诸子不才,清廷委其为宣慰使。乾隆三十年(1765),以孟艮土司兄弟不和,
渤海王国置。因地近涑沫江(一作粟末水,今第二松花江)而得名。为渤海三独奏州之一。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有具体说其在市北乌拉街西土城子)。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居辽东半岛,仍以原州名置州统之
西夏职官六品封号。西夏语音“丁那”。西夏文《官阶封号表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实玛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十六年(1418)九月,阿都赤等来归,封为千百户等官。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左岸格林河口。
藏语音译,意为“三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1913年梅吉、罗堆、多带3造币厂统一合并为扎什造币厂。1933年由该厂铸造。正面中央铸一雄狮,背面为面值、发行年代。正反面共有7个吉祥结图案,较以
?—1757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台吉。客列亦特氏。※和鄂尔勒克叔父卫衮察布察齐六世孙。世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噶尔丹策零及其子统治时,领准噶尔二十一昂吉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率众
1902—1949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领导人之一。又译伊斯哈克伯克,全名伊斯哈克拜克·穆依诺夫。新疆乌恰县人,柯尔克孜族。幼时就学于经文学校。16岁被荐举为部落伯克。1925年应募至边卡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