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德昂语音译,亦作乖格鸠。旧时云南德昂族由父权大家庭向个体家庭转化中的一种家庭形态。德昂族父系大家庭瓦解后,各小家庭并不随之建立单户住宅,仍由有亲属关系、经济独立的2—3户或4—5户小家庭共同建筑一幢大
古地名。约指今太子河注入辽河后流段附近。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亲征高丽,曾临时驻此。亦为今辽宁海城县西三岔河的古称。
见“兀失卫”(108页)。
宋代播州土官墓。1957年发掘于贵州遵义东南郊。墓主为宋代播州安抚使杨粲。当地居民称“皇帝墓”。播州杨氏乃贵州四大土司(安、宋、田、杨)之一。始祖杨端,唐乾符三年(876)入播州,授武略将军,据其地,
见“罗桑益西”(1419页)。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书名。元揭傒斯(1274—1344)撰。14卷,补遗1卷。作者元代富州(今江西丰城)人,字曼硕。幼年家贫,刻苦攻读。延祐(1314—1320)初,以荐授国史院编修官,撰功臣列传。文宗时任奎章阁授经郎,
1843—1919清代史地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益甫。同治举人。光绪七年(1881)大挑第二,署汤溪县教谕,旋授象山县教谕,在职20余年,中因中法战争时赞护海防有功,加五品衔。喜治历史上边疆
清代文史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吕璜,一字戒三。初随舅氏姓吴名远,后改今名。康熙间进士,选授庶吉士。历户部郎中,出为江西学政,至少詹事。曾充国史馆修纂,参与修撰《实录》、《明史》、《一统志》。
见“刘聪”(8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