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达库尔伯克
见“胡达胡里伯克”(1582页)。
见“胡达胡里伯克”(1582页)。
弓名。西夏人善制弓,采用西夏所产竹牛(牦牛)之角,角甚长,黄黑相间,所制弓极佳,每张值数百千。尤以西夏兴州(今宁夏银川市)所产为优,为宋朝边将喜爱之物。一说宋时著名的“神臂弓”为党项羌人创制。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阴山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左右以葛逻禄谋落部(又称谋剌)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塔城及原苏联交界一带(一作额尔齐斯河上游)。隶北庭都护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1769或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字松崖。内大臣德音之子。乾隆四年(1739)至十二年(1747),历任副都统、侍郎,湖南、山西、山东巡抚。在兵部侍郎任上,奉命巡察东北,首倡于吉
见“冶熙但璧呢吗”(1120页)。
见“耨里思”(2540页)。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
青海、甘肃撒拉族地区对《古兰经》的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