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思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色克摩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城。万历四十年(1612),还曾来朝进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色克摩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城。万历四十年(1612),还曾来朝进贡。
赏赐制度。历朝有之,元朝沿之。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其法始定于太宗窝阔台,增于宪宗蒙哥时。多者每年赐银百锭,缎300疋。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285夫余国王。前王麻余之子。父死,年6岁,立为王。晋太康六年(285),为鲜卑慕容廆所破,自杀,子弟走保北沃沮(故地约在今吉林延边地区一带),王城被毁,万余夫余人被掠。晋武帝愍之,下诏存问,并示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
见“划离部”(755页)。
民国时期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1930年袭父爵成为第九代维吾尔王,时值倡导“改土归流”,广大农民强烈要求废除王制,由政府直接管辖。因不甘心放弃王位,遂携巨金至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向省主席金树仁求情,
位于西藏吉隆(济咙)之南。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廓尔喀侵藏失败后,福康安奉命在此处设立边界标志,立有鄂博及界碑一座,碑面刻有:“钦差一等超勇公海中堂、定西大将军福、参赞四川总督部堂惠,唐古特(即
见“西盟垦务总局” (715页)。
伊斯兰教徒对穆罕默德的尊称(一说为其别号)。又译别庵拔尔、别谙拔耳、癖颜八儿、派噶木巴尔、擗奄八而。源为波斯语,义为“天使”或“圣裔”。元代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即其裔。相传新疆阿帕克和卓的祖先亦是其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