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郭
藏语音译,意为“马头”。元时已有此称。旧时西藏牧区以牧奴私有牲畜数划定的※外差计算单位。照原西藏地方政府于20世纪20年代的规定,每一匹半马、6头牛、36只绵羊或72只山羊,须各负担一个当郭的外差,30个当郭为一※岗墩。※头人、牧主、上层僧尼等则可减免。因实有牲畜存栏数变化无常,各学卡、如瓦(相当于乡、村的行政单位)内部,每隔2—3年须清点一次各户实有牲畜数,然后在不减少本地所负担的当郭总数的前提下,再另定本地实有各类牲畜多少为一当郭。故以牲畜数划定当郭的标准实际为两个。
藏语音译,意为“马头”。元时已有此称。旧时西藏牧区以牧奴私有牲畜数划定的※外差计算单位。照原西藏地方政府于20世纪20年代的规定,每一匹半马、6头牛、36只绵羊或72只山羊,须各负担一个当郭的外差,30个当郭为一※岗墩。※头人、牧主、上层僧尼等则可减免。因实有牲畜存栏数变化无常,各学卡、如瓦(相当于乡、村的行政单位)内部,每隔2—3年须清点一次各户实有牲畜数,然后在不减少本地所负担的当郭总数的前提下,再另定本地实有各类牲畜多少为一当郭。故以牲畜数划定当郭的标准实际为两个。
?—1719清朝大臣。又作格哷尔。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茂秀子。初名默纳克,后赐今名。尚乡君,封额驸。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一等塔布囊。四十四年(
清代德格女土司。藏族。为德格土司鲁珠布嘉木措之妹。自幼为尼。协办土司事务,为众信服。因其兄于乾隆四十年(1775)病故,子年幼,不能理事,经大小头目、百姓禀奏,愿由其护理土司事务。时因清军剿办金川,运
见“奇里克部”(1352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满族早在氏族社会时期,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姓,即哈拉(hala)。《皇朝通志·氏族略》和《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记载的满族姓氏646个,谱外姓33个,合为679姓。从这些姓氏中,可看出满族与金代女真人
东丹国的省称(510页)。
见“猛哥帖木儿”(2078页)。
参见“书库尔岱青”(422页)。
见“夷离毕”(760页)。
苗族民间祭祀风俗。俗称吃牛、打牛、斗牛等。源于为疾病或求嗣,向祖先或神灵许诺举办祭典用牛还愿的活动。以家族举办,必请舅家(母亲和妻子家族)参加。盛行于湖南西部、贵州东北、湖北西南及四川东南等地。祭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