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流
见“罔留”(1429页)。
见“罔留”(1429页)。
蒙文古碑。又称《成吉思汗石》、《移相哥勒石》。蒙古汗国时期成吉思汗弟哈撒儿次子也松格立。是迄今已知刊有最古老蒙古文文献,对研究蒙古族历史、语言文字有极大价值的稀有文物。石高202厘米,宽74厘米,厚2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赫哲族的一种选婚习俗。“说论”赫哲语音译,意为“烤肉叉”。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即以是否善于削烤肉叉为择婿标准。赫哲族认为善于削烤肉叉的必是劳动好的和捕鱼打猎的能手。因此女方在接受男
见“镇海”(2509页)。
清代东部蒙古地区驿道之一。雍正十年(1732),设置10站,乾隆元年(1736),调整各站之间距离并延长,设17站,长898里。咸丰七年(1857),又增加3站,延长360里,最后成21站,即:从卜奎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永谢布两部领主。又作鄂卜锡衮青台吉,简称青台吉,汉文史籍译作五八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封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一译布齐吉尔。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阿尔苏博罗特(我折黄台吉)长子。驻牧于山西西北偏关外6—7百里处。在山西水泉营和得胜堡二处与明互市。子五。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1230—1303元代吐蕃高僧。吐蕃突甘斯旦麻(在今四川邓柯县一带)人。初名功嘉葛刺恩,12岁出家,更名胆巴。24岁,即升座演习密法,闻者折服。后得八思巴帝师举荐,被元世祖召至大都(今北京)供职,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