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1865清代内蒙古东部地区“老人会”(蒙古语称“勿不格得楚格拉”)领导人之一。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咸丰十年(1860),与绰金汰等组织“老人会”赴京控告该旗封建
又名折大山,党项族首领。世居云中,后徙河西。唐末从晋王李克用,曾任振武军缘河五镇都知兵马使。其后族人世守麟(今陕西神木县境)、府(今陕西府谷县境)之地。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康熙四十四年(1705)置。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继徙推河。雍正九年(1731),迁居锡喇木伦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推河。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牧
元初藏传佛教萨迦教派举办的重要佛事活动。至元十四年(1277)正月,萨迦教派第五祖八思巴(1235—1280)在藏地区(后藏)曲弥仁摩(今西藏日喀则县南部)升座讲法,举行盛大法会。参加法会之僧众除萨迦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甘肃天水市西关城东北后街。元至正年间(1341—1368)所建。大殿五楹、琉璃碧瓦、丹楹刻桷,堂皇壮观。明洪武七年(1374)、隆庆五年(1571)两经重修。1919年地震,殿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一年(1413)十月,女真首领脱亦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以脱亦脱为指挥同知,猛哥弗儿哥为指挥佥事,兀的哥等为副千户等,赐诰印、冠带等。今人考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牡
见“铁骊”(1877页)。
见“峒蛮”(1646页)。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轮廓规正,字体精美,与辽年号钱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