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城衙门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即“纳兰”(1266页)。
1728—1791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世嘉木样呼图克图。俗称吉美旺波。藏族。生于多麦南部同仁昂拉之赛康附近。其父阿旺南杰为尖扎部落官员。1742年被认定为前世转世灵童。5岁从多合·瑙务坚赞受居士戒。6
唐吐蕃政权所辖四个军政单位之总称。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时创建,是为吐蕃王朝形成的重要标记之一。“如”藏语音译,意为“翼”或近似于后世蒙古“盟旗制度”的“旗”。具有军事及行政两种职能。初分吐蕃为四如,即伍
见“斤勒”(372页)。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①(?—1654)清代蒙古王公。浩齐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奇塔特昆杜棱额尔德尼车臣楚琥尔子。号额尔德尼。为避察哈尔部侵扰,往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崇德二年(1637),率众附清,三
朝鲜族祭祀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从冬至数起第105天为寒食日,为清明前一日。是日,人们携带供品纷纷到祖先坟地扫墓祭祀。此俗可能源于汉族之“寒食节”。相传春秋时晋国介之推辅佐晋文公重耳回国后,隐居山中
?—174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噶勒丹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死,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四年(1695),赴京朝贡,赐冠服、银币
见“罗布桑巴尔丹”(1423页)。
书名。又作《纪古滇说原集》、《纪古滇说》、《记古滇说集》等。1卷。宋末元初滇人张道宗著录。书末题成书于南宋咸淳元年(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但书中亦记有咸淳元年以后之事,疑为作者成书后所补或后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