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1779—1862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任堪布。藏族。出生于泽云哈团达参地方。从嘉木样剃度出家,并受灌顶,聆听经法。拜华热格西·吉迈旦却为师。11岁入经院学习。14岁从贡塘·嘉贝样受沙弥戒。聆听土观·
见“索诺木达尔扎”(1833页)。
哈萨克族部落名。清代汉籍称“阿尔斡”,中玉兹(左部哈萨克)主体部落。多数学者认为,该部系拔悉密和葛逻禄人融合组成。18世纪时,分布于七河流域西、北地区。一度附属于准噶尔。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阿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托明总纂。清咸丰二年(1852)成书。木刻本。3册,4卷,3万余字,卷1为疆域、沿革、星野、山川、关隘、古迹、村庄;卷2为风俗、物产、田赋、户口、寺庙;卷3为人物;卷4为艺文。
傈僳语音译,即手卦。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占卜形式之一。卜时取问卜者的衣衫或包头布一截,将其折成三虎口的长度后,问卜者口中念诸鬼的名字,并用虎口重复量布巾的长度。当念到某一鬼名而突然发现布巾之长度不足或超
即※驱口所置的驱口。元代某些驱口可以有自己的产业,与本使主分居时也可以购卖驱口为自己服役。此类为驱口服役的驱口称重驱。购置重驱的驱口对重驱享有所有权,可以将他们释放为良。
?—1659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二年(1637),率百余壮丁投清,授牛录额真,编入蒙古镶白旗。寻擢一等侍卫。至顺治元年(1652),累升本旗固山额真,授世职云骑尉。十年,与宁南
见“图们江”(1435页)。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