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索丕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
位于今新疆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西约10公里的天山脚下。面积约一万平方米。遗址存房址、灶坑、墓葬。1977年发掘其中6座古墓葬,约200平方米,出土遗物100余件,有陶器、石器、骨器、铜器,石器中磨制石器
见“虎尔哈部”(1385页)。
即“哈剌嗔”(1635页)。
傣语音译。“纳”意为“田”,“龙达”意为“下面的眼睛”。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之管家一类的人员。负责为领主催收粮课,到官田监督农奴代耕。领主划给一定数量土地——“龙达田”,作为在职期间的薪俸。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见“太牢古山” (274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牧业中的旄牛、犏牛、马匹、绵羊及军帐营幕事宜。相当于牧监卓本。
?—401十六国时期后燕太子。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国君慕容盛子。初封辽西公。长乐二年(400),立为皇太子。次年,父为前将军段玑所杀,太后丁氏以国事多难,宜立长君为由,废其太子位
①河名。藏语称“森格藏布”。意为“狮口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源出冈底斯山之北,西北流汇噶尔河后,流出国境称印度河,经克什米尔折而南流,经巴基斯坦流入阿拉伯海。全长430公里。②镇名。1965年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