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拉卜楞寺规

拉卜楞寺规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止射箭、掷骰子、着俗装、持武器外出;不得包庇资助盗贼;禁暗中宰杀牛羊;禁有家室;入扎仓不满30年者,不得畜养骑乘;大小活佛府邸禁养守门犬,只许拉让养狗;除持印鉴证明长年闭关者外,一律参加会传集会,严禁请假;禁僧人作各种倒卖生意;选任称职之执事人员,造册上报,禁徇私、受贿,执事人员不得以私枉法,无视寺规;对严格执行寺规之执事人员不得任意诬陷枉加罪名;执行者和遵循者,凭藉权势任意违犯,按情节轻重追查处理。该规章条文完整地保存于拉卜楞寺图登颇章宫。对研究藏传佛教史及寺院戒规有一定参考价值。

猜你喜欢

  • 张穆

    1805—1849清代著名学者。山西平定人,初名瀛暹,字诵风,一字硕洲、石洲(一作石舟),晚号靖阳亭长。道光十一年(1831)优贡生,曾充正白旗汉教习。道光十九年应顺天乡试,以受诬作弊被斥,自是绝意举

  • 阿不罕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阿不哈。后改汉姓曰田。

  • 高睿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 卡渣儿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 达尔哈特部

    在内蒙古伊克昭盟境内看守成吉思汗陵并司祭祀的蒙古族部落。一说原为成吉思汗的卫队。成吉思汗死后,负责看守陵寝,世代相承。一说是忽必烈汗在马年从蒙古各部征调来守护八白室(供奉神物,即成吉思汗遗物之所)的5

  • 八普

    即“巴补”(404页)。

  • 五泉县

    古县名。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置。治所在今陕西澄城县南。汉为金城县,属金城郡,西羌驻处。东汉置西海郡。乞伏乾归曾都此称秦。北周废。隋大业(605—618)时,以金城县改名,治所即今甘肃兰州市。唐咸

  • 黄藏寺

    裕固族最早的喇嘛教寺院。亦称古佛寺。因后迁至夹道地区,又称夹道寺。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区曼台部落所在地。建于明末,曾多次重修。寺院规模不大,有法台、提经。受青海郭莽寺(又名广惠寺,在大通县)管辖。

  • 赤古

    见“赤驹”(1011页)。

  • 札尔里赤

    即“扎里赤”(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