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贲敕文
见“封敕文”(1582页)。
见“封敕文”(1582页)。
见“庞特勤”(1498页)。
1876—1920清末官员。字竹君,安徽怀宁人。回族。清末伏附贡生。曾肄业安庆鸣凤书院,博览群书,精英、日语。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四川提督马维麒幕宾。次年入西藏供职,历任拉里、后藏、靖西同知,
云南纳西族东巴教的经书。亦作多巴经。用一种象形表意文字手写在橡树皮制成的厚棉纸上。由※东巴口诵、手抄流传下来宗教经书,是纳西族的珍贵文献资料。一般分10大类,也有的分为8类、12类,卷帙浩繁,国内外现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参见“乌延部”(334页)。
1887—1967蒙古族民间艺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为蒙古族传统乐器朝尔(马头琴前身)演奏家。自幼家庭贫寒,从9岁起开始学琴。19岁当喇嘛,向著名琴手仁钦学艺。后到处献艺,走遍科尔沁草原。所演奏
藏语音译。藏族地区的重量单位,约合2厘。也有以6粒青稞为1色瓦,20色瓦为1两者。还有以此为计算单位,向利用其草场放牧牲畜的农牧奴征派、征收徭役、财物者,每一色瓦约为0.5※普。
见“一公城”(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