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清末及民国时期新疆邮电机构。光绪十八年(1892),陕甘总督杨昌浚、新疆巡抚陶模会奏,请拨款安设关外电报线路,经总理衙门及户部核议,先后拨款24万两。十九年,电报总办、津海关道盛宣怀派员测量路线。二十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175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那拉氏。聂克色孙。康熙二十六年(1687),袭祖父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四十六年(1707),官至内务府员外郎。雍正十年(1732),授内务府主事。十一年,署正
赫哲语音译,亦作“希克”,意为“神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赫哲族萨满的神衣,形似对襟马褂,早年用龟、四足蛇、短尾四足蛇、哈蟆、蛇等爬虫皮拼缝而成,20世纪30年
见“慕容垂”(2436页)。
金末兵种之一。由流亡者组成。以归附者人数过多,选其骑射优者为忠孝军,次者别为一军,令习武艺,经考试合格再补入忠孝军。此即忠孝军的预备队。天兴二年(1233),金哀宗自汴梁(今河南开封)再迁归德(今河南
见“南京”(1586页)。
又作“慕容步萨钵”。吐谷浑王伏允号。见“伏允”(796页)。
亦称目田、职田、薪俸田。古时无印记的壮族土官、土目,如权州、监州、同发遣、权发遣等所分得的田地。免税赋徭役,征调治下的土民替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534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驼牛都尉婆罗门子。生长于河西,好田猎,善骑射。及河西牧子起事,归附尔朱荣,为荣都督府长统参军,迁大都督。孝庄帝(528—530)初,任征西将军、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