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奴部
即“消奴部”(1933页)。
即“消奴部”(1933页)。
?—714唐代西突厥首领。原为西突厥十姓部落首领。开元二年(714)二月,起兵反唐,自称贺腊毗伽可汗,据碎叶川(今中亚之楚河)。三月,为碛西节度使阿史那献所破,失碎叶等镇,被擒,其部众2万余帐(一作3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作※鉤町国。秦置县。汉初,复为夜郎小邑。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广南。蜀汉时,自牂柯郡分出属兴古郡。南朝梁废。今其地有苗、布依等民族居之。
清代官名。满语汉译。初称代子,清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事务,终清一代不改。参见“拨什库”(1377页)和“骁骑校”(1782页)。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满语称“福朱理”佐领。在汉语未定称之前,亦称原管、专管、旧管佐领。指清代功臣、额驸等世代承袭的佐领。为世职官之一。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时代,诸部落长等归附后金者,即以其部属人丁或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巡视卡伦的人”。管理在卡伦供差的维吾尔族农民。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1614—1649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与※阿济格、※多尔衮为同母兄弟。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父卒,年13,领15牛录,参与立皇太极为汗。为正白旗旗主贝勒。天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易□”,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四。
北魏在平城以北所设六个军事重镇合称。北魏初年为拱卫京城,防御柔然南扰及镇抚北方诸族,在京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以北,阴山南北,自西而东设置沃野(今内蒙古五原县东北)、怀朔(今内蒙古固原县西南)、武
拉祜语音译。旧时云南省东河区拉祜族原部落头人的称谓。最初由各村社头人公选,主要处理村社与村社之间的公共事务和排解纠纷。除年节各村社送其些礼物表示尊敬外,主要自耕自食。后随着傣族封建土司统治势力深入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