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和尔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无。每汗新立,伯克新授,则须另铸。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无。每汗新立,伯克新授,则须另铸。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书名。贾耽(730—805,字敦诗,沧州人)撰。10卷。书成于唐贞元(785—805)间。久佚。《新唐书·艺文志·地理类》著录其名。是书《地理志》末所载入四夷(周边各族及今邻国)之诸交通线路,当抄自《
藏传佛教寺庙。俗称“黄庙”,又称“亲王四苏木庙”。位于新疆乌苏县八音沟。清同治年间(1862—1874),由帕勤塔亲王和棍噶札勒参主持修建。有哲学、医学和历法学三院,呼图克图住持。解放初有喇嘛200余
见“宫”(1749页)。
见“罕麻卫”(1173页)。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县名。位于贵州东北部。与四川省相接。县境有苗、土家、仡佬、汉等民族杂居。北周宣政元年(578),置费州。隋开皇九年(589),置务川县,治所在今贵州沿河县北。属庸州,旋属巴东郡。唐武德四年(621),
即“完颜宗隽”(1156页)。
见“赤驹”(1011页)。
清代专门培养蒙古八旗子弟的学校。内务府下属机构。乾隆十二年(1747),在咸安宫官学内设立。设管理事务大臣1人,总裁3人、蒙古教习、额外蒙古教习3人,收蒙古八旗官学生24名,主要学习蒙古经书及文字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