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烈皮室详稳司
见“敌烈部”(1882页)。
见“敌烈部”(188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亦麻河卫分别称作尼满卫、尼满河卫。
春秋战国时吴、越的一种战船。吴、越境内河道纵横,居民擅长造船与水战,“以船为车”,军船种类繁多,这是其中最大的一种,“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
参见“牛录额真”(358页)、“佐领”(1087页)。
见“婆离八部”(2128页)。
即“库力甘”(1109页)。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
见“度易侯”(1721页)。
哈尼语音译,意为“山神和水神”。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的猎神。狩猎是哈尼族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凡集体猎获麂子、马鹿、野猪、熊等大动物,就地祭祀。祭时从动物的颈、身、腿各部取下三撮毛,夹在一根木棒尖端剖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