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治所即今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东北旧城。,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作阿尔巴特。《新疆图志》作阿尔巴。清朝曾在此设台站(驿站)。即今新疆库车县东二八台,又称卡什阿巴德。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次年,改延禧监、崇祥监。四年,升崇祥院。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金大臣。本名胡剌。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累官太学助教、应奉翰林文字、河东路提刑判官。滑州刺史、河东南路按察副使、寿州防御使。贞祐(1213—1
1612—1638清初将领。又作玛占。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六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五月,从贝勒多铎由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出兵,转战锦州、宁远(今辽宁省兴城市),牵
西域古国名。王治内咄谷(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境)。东与车师后城长,西与卑陆,北与匈奴为邻。西汉武帝(前141 —前87年在位)时有户190,口1400余,胜兵300余。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都尉、译长各1
金代学者。契丹族。曾任翰林修撰。大定年间,始开女真进士科,十三年(1173)八月,与侍御史完颜蒲涅、太常博士李晏等为主考,策女真进士。徒单镒等27人及第。十五年(1175),世宗诏以女真字译诸经,他受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