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葫芦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一作执舍地。居碎叶川(今楚河)东,约在今新疆博尔县西博尔塔拉河流域。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遁,据其地,设啜统辖,称摄舍提暾啜。显庆二年(657),唐平定阿史
1845—1904新疆哈萨克族诗人、哲学家、思想家。自幼聪慧颖异,好学深思,曾自学阿拉伯语、波斯语、俄语。12岁起即开始诗歌创作。题材多样,作品富有人民性和现实性。自1886年起,又陆续将克雷洛夫、普
碑铭。清乾隆帝为炫耀其在位时之武功,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击败廓尔喀军后,亲撰《十全记》,以汉、满、蒙、藏四体文字勒石树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汉文全文分别著录于《清高宗实录》、《卫藏通志》。所谓十全
见“乌拉部”(334页)。
见“慕容宝”(2437页)。
?—971宋代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南部,治在惠水南)人。布依族。北宋时,以龙氏为番主的龙、方、张、石、罗五姓番崛起,取代了尹、莫两姓领主的统治地位。乾德五年(967),晋京朝贡,授以归德将军
清代内务府、宗室王公府所属从事打猎及采捕等役的包衣壮丁。畿辅者如密云的枪手、鹰手,东安、武清的雀户;盛京等处的网户、猎户;吉林打牲乌拉的珠户、参丁等,是为牲丁。吉林打牲乌拉总管(正三品)所辖牲丁,包括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即“玄烨”(622页)。
见“骨咄”(16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