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卓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婚后生子女则仍分别属于父方或母方主人。后此种在婚前为获得主人批准而交纳的财物也渐被称为“本卓”。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婚后生子女则仍分别属于父方或母方主人。后此种在婚前为获得主人批准而交纳的财物也渐被称为“本卓”。
见“乌兹别克汗国”(351页)。
见“石抹九柱”(454页)。
1870—1924清末民国初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末代活佛。法名哲布尊阿旺垂济尼玛丹彬旺舒克。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三世。藏族。第十二世达赖喇嘛近侍(财务官员)子。第七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
?—1754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茂济喇克之子。雍正元年(1723)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即“库合真”(1109页)。
?—约1205蒙古国建立前札只剌部首领。又译札木哈。号“薛禅”(贤者)。与铁木真(成吉思汗)同宗,均为孛端察儿后裔,俱属尼伦蒙古。合剌合答安之子。父死,嗣为部长,率部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畔。为人雄
?—1744清代西藏贵族。亦称根敦达吉。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之父。祖籍后藏江孜所属之邦宁,后移居山南琼结。自幼出家,于哲蚌寺为僧。后随师敦丹旺布赴西康理塘寺,受委管理该地俗人事务,遂还俗。康熙四十七年
吐蕃统一前今拉萨东南部工布地区小王。名尼雅墀。※止贡赞普长子。其父被属下小邦首领洛昂达孜杀害后,被流放到工布。工布在十二小邦时原有小王存在,其至该地后,被推举为王。该王系一直存留后世,赤松德赞及赤德松
藏传佛教寺院。又译丹萨梯寺,简称替寺、梯寺或帖寺。地处西藏山南桑日县境内。系帕主噶举派创始人多吉杰布于1158年兴建,为该派主寺,帕主派首领多为寺主,后朗氏家族又以政治首领兼宗教首领统管该寺。一般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