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万
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阎仲宇、总兵徐锜等八路官兵镇压。十五年,起义失败,遇害。
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阎仲宇、总兵徐锜等八路官兵镇压。十五年,起义失败,遇害。
见“阿史那昕”(1220页)。
见“战斗社”(1623页)。
回族族谱名。修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记马氏一支——郑和以后15代之谱系。为研究郑和之族属和改姓(由马氏改郑姓)以及本支发展、迁徙的情况,提供了重要史料。1936年玉溪县李鸿祥,从该县郑和
绕青海湖而居的藏族之俗称。即千布录、刚咱(察)、汪什代克、都受、完受、曲加洋冲、公洼他尔代、拉安八族。古之西羌,唐以后统于吐蕃。明代蒙古族据青海,失其地,多远徙,留者为蒙古所役属。清雍正二年(1724
蒙古国大将。又译合臣、哈只吉、哈赤吉。太祖十一年(1216),辽东契丹人耶律留哥部下9万余人窜逃高丽,夺据江东城。十三年(1218),奉命与札刺率蒙古军及辽东蒲鲜万奴所属女真军追讨。与高丽王
见“令支”(578页)。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①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所辖六州之一,已知领盛吉、蒜山、铁山3县。州治在中京西南300华里处,故址或说为今吉林省安图县二道镇西北12华里之报(宝)马城;一说在该省靖宇县东北白山镇附近;有说在伊通与双
见“萧孝忠”(1994页)。
书名。记录白族古代民间传说的史籍。无名氏撰。康熙四十五年(1706)孟夏,大理圣源寺住持寂裕刊刻。内容为“白子国”创始起源,观音十八化等神异故事,摘译自白文※《白古通记》。为现存记载大理白族古老神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