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书名。宁夏化平(今泾源)回族人张逢春编纂。逢春(1883—1946),民国初年任该县教育局长,注重发展民族教育,曾创办回民小学和回民女子小学23所、义务小学16所。后为甘肃省政府咨议、化平劝学所长等。
见“南京”(1586页)。
指辽、金两朝专由渤海人组成的军队。渤海男子以骁勇著于世,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语。辽亡渤海国后,征其遗民服兵役,单独编制,并以渤海人为军官统之,战时驱为前锋。辽设有渤海军都指挥司、渤海军详稳司等。金兴
见“耶律查哥”(131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弟巴木巴尔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毕锡哷勒图郡王,建旗。分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①(975—1046)辽中期学者。字休坚。契丹族。涅剌部人。为中书令萧安抟之孙。史载其幼好学,少时读书南山,博览经史,通习契丹、汉两种文字。为人正直,家有一牛,不任驱策,奴为高价出手,闻之曰:“利已误
见“制举宏词科”(1454页)。
西突厥咄陆可汗之属部。与结骨、触木昆等部为邻。唐贞观十二年(638),西突阙分裂,欲谷设被立为乙毗咄陆可汗,居伊列水(今伊犁河)之西,此部及厥越失拔悉弥、駮马、结骨等部均属之。
唐代南诏重要碑刻。南诏赞普钟十五年(唐大历元年,766)立。碑高3.02米,宽2.27米,厚0.58米。阁罗凤之清平官王蛮盛撰文,杜光庭正楷书写。碑文40行,碑阴题名41行,共5千余字。主要记载南诏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