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克得木勒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明朝将领。凉州卫(今甘肃武威)人。回族。出身武将世家。先世为西域回回贡使,留河西不归,遂为凉州大族。万历中承袭世职任指挥佥事,历任守备、肃州游击将军。以败蒙古炒胡儿、擢西宁参将。万历二十三年(1595
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见“叱卢”。(542页)。
蒙古人使用的拼音文字。其字母表源于回鹘文,包括5个元音字母和14个辅音字母。字母在词首、词中、词末有不同的变体,从上到下以词为单位连写。行款是从左往右竖写。字母的数量、形体、拼写方式等早期与回鹘文基本
即“哲德沙尔”(1859页)。
唐代南诏古建筑。《元史·地理志》载:南诏王建都羊苴咩(在今大理城西),“城中有五花楼,唐大中十年(856),南诏王券丰祐所建,楼方五里,高百尺,上可容万人。世祖征大理时,驻兵楼前。至元三年(1266)
见“曷苏馆”(1652页)。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三年(1326),“孟隆甸土官仲吾奉方物来献,以仲吾地置孟隆路。”《明史·地理志》记孟艮御夷府方位时称:“东有木朵路,又有孟隆路”。知其地在孟艮之东,与木朵相连。治
西晋元康(291—299)初,分弋阳国置,治所在西阳县(今河南光山县西南)。永嘉(307—313)后,随县移治今湖北黄冈县东。东晋改为西阳郡,治在西阳县(湖北黄冈东)。隋开皇(581—600)初废。※
即“伊稚斜单于”(811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藩卫,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蜡匝族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充长官,管理族部事务。详见“蜡匝簇长官司”(2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