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又作“四狗”。蒙古语称“朵儿边·那孩思”。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的共称。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如猛狗一般,凡教去处,将坚石撞碎,崖子冲破,深水横断”,故有是称。凡临阵,四人
即“土别兀惕”(69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塘相拉卡。7岁于拉吉寺从其叔意希噶桑堪布出家为僧。9岁入夏琼寺学习诵经。13岁入讲经院。15岁由阿旺索南堪布授沙弥戒。22岁由阿旺奥赛堪布授比丘戒。奉密宗堪布意希噶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斡勒忽讷兀惕。为※都儿鲁斤(又译迭儿列斤)蒙古诸部之一弘吉刺部分支。该部同蒙古皇族乞颜·孛儿只斤氏具有世婚关系,成吉思汗之母月伦即属此部,娶成吉思汗幼女阿勒塔伦之泰出、娶蒙哥汗
?—1217蒙古国建立前兀都亦惕蔑儿乞部首领之一。又译忽都、忽图、和都、火都、霍都。部长※脱脱子(《史集》作弟)。随父屡与蒙古部争战。宋庆元四年(1198),为克烈部王罕所败,归降。五年,乘王罕遭乃蛮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初名“礼拜寺”。位于北京市东四。明正统十二年(1447),后军都督府都督同知陈友修建。景泰元年(1450)赐名“清真寺”。大殿拱形门楣上刻有《古兰经》经文,系库法字体。寺内有明朝
西汉夜郎国王兴之子。参见“兴”(914页)、“翁指”(1895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鄂木布长子。父死后,袭土谢图岱青号。世驻牧青海永安卫之西,大通河北边,为青海和硕特8台吉之一。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末旗、西右翼前旗、北右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沿宋旧名。天会七年(1129),分河北为东、西两路置。该路兵马都总管府和转运司设于真定(今河北正定),故又称真定府路。辖真定、彰德、中山3府,邢州、卫州2节镇州,洺州、浚州2防御州,
见“坎城”(9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