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明代藏区部落名。一作也尔古的簇。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十一年(1475),其族遣208人赴京贡方物,人数过多,远逾常例。明廷念其远道而来,仍破例依常例给赐。十六年(1480),族人札牟肖等来
契丹语音译。“福佑”之意。参见“稚鲁”(2368页)。
藏族部落名。在四川省阿坝县境内。为称霸川西北之大部。由墨颡土官统治,故又称“墨颡部落”。百年前,中阿坝分属80个土官统治,墨颡土官仅辖有铁穹、脚摩、费俄、诺若、空格礼、德尔马龙等寨。后势渐强,先后兼并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托明总纂。清咸丰二年(1852)成书。木刻本。3册,4卷,3万余字,卷1为疆域、沿革、星野、山川、关隘、古迹、村庄;卷2为风俗、物产、田赋、户口、寺庙;卷3为人物;卷4为艺文。
即“玛纳斯”(952页)。
见“总制院”(1744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后藏夏鲁寺住持※布顿·仁钦朱。始创于元。按布顿所著《布顿佛教史》云,该派之由来,初为后藏大德桂哇益西雍仲,其弟子杰尊喜饶迥内修建夏鲁寺(又称夏鲁阿莫寺),后此人赴印深研佛法,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乙抵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瓦里。
见“秃都河卫”(1084页)、“秃屯河卫”(1083页)。
即“裳人”(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