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柿溪宣抚司
见“桑植上峒长官司”(1966页)。
见“桑植上峒长官司”(1966页)。
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地方当局的武装起义。1942年5月,四川省茂县北部羌族人民不堪官府的压迫剥削,揭竿而起。起义队伍迅速发展到千余人,歼灭国民党保安军一个连,后顺岷江南下,直抵四川省第十六行政专署驻地茂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
哈萨克族习俗。意为“满月礼”。孩子出生40天后,便要举行庆祝仪式。孩子父母要宰羊烹肉,请亲戚朋友、邻居参加。来宾则须给婴儿赠送衣服、鞋、袜、钮扣、串珠、鹰毛或糖等礼物,并由长者给婴儿起名字。相聚一起,
傣语音译,意为“家族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残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时期的古老耕地制度,迄至解放初期部分傣族地区仍有所保留。传说是由同一个祖先的分支传递继承下来的,属村寨内各个家族集体占有,不
清代新疆南八城军政长官。又称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乾隆二十四年( 1759)置。初驻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六年(1761)移驻喀什噶尔(今喀什)。综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西夏农田占有者。可占有使军、奴仆。有头监进行管理。
明代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大师。天顺八年(1464),于前藏贡嘎地方建立金刚座寺。萨迦派向以后藏为传教中心,自是在前藏开辟一所新的传教道场,促进萨迦派的发展。由其传承的这一支被称为后总巴。
书名。明海滨野史(一说作者康熙中叶人伪托)撰。3卷。记述明代女真族源流,各部间的交往及同明朝的关系。内容与《东夷考略》、《山中闻见录》大致相同,稍增加了一些内容。对满族史的研究有参考价值。有《清初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