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榔规

榔规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窃牛、粮食等,初犯罚银33两,再犯用火烧死;欠债不还者,亲属有责任代偿;租种田地,租佃者平分收获物;通奸男子要赔偿相奸者丈夫88两或99两银子;凡听任牲畜或家禽践踏或偷食农作物者亦要赔偿等等。民间关于田土、山林、婚姻等方面的纠纷,可由※寨老、※六方按照榔规条款处理,更多的采取说服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制裁办法轻则罚款、开除“款籍”,重则处死。争执不下时,采用神明裁判之法决定。规约由各寨六方或寨老、族长等于※“议榔”(议事会)上共同协商议定。决定后向群众宣布,经群众认可始生效,方可执行。每年农历十月至次年正二月间开议榔会议一次。每次可按具体情况增减公约的内容。议榔会后,杀牛分食之,以示每户已知榔规内容。各地规约大同小异,罚款多少视各寨具体情况而定。苗族无文字记录其规定,而以唱歌形式世代相传,这种歌辞称为“理辞”或“议榔词”。

猜你喜欢

  • 收国

    金太祖武元皇帝完颜旻(阿骨打)年号。1115—1116年,凡2年。

  • 纳跋

    见“捺钵”(2037页)。

  • 卢国

    古国名。又作、卢戎。商、西周、春秋时南方小国。地处汉江流域以南,辖地于今湖北襄樊市西南地区。曾参与周武王伐纣。楚武王四十二年(前699),楚※屈瑕伐※罗及鄢时,与罗相结共败楚师,迫屈瑕

  • 教坊制度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

  • 俟利弗

    见“俟利发”(1690页)。

  • 轮台

    西域古地名。 ①汉轮台。《史记·大宛列传》作仑头。汉贰师将军李广利征大宛时破此城。此后汉遣田卒数百人屯田于此。归使者校尉领护。《汉书·西域传》引桑弘羊言:故轮台以东,捷枝、渠犁皆故国。《魏书·西域传》

  • 冯?

    汉族。汉代沟通西域各国的女使者。原为楚王刘戊侍女,习书史,有干才。武帝天汉元年(前100),扈从解忧公主至乌孙和亲,后嫁乌孙右大将,史称冯夫人。常代公主至西域各国行赏赐,为沟通乌孙、西域各国与汉友好作

  • 狍皮大哈

    即“大哈”、 “卡日其卡”(546页)。

  • 归宁

    旧时满族习俗,对夏历正月初六的一种节令称呼。流行于京师及东北地区。每年新春初一至初五,有接神、拜年、祀财神、打鬼等各种活动,所有店门均要关闭,并严禁妇女往来串门。初五叫“破五”,从此开禁。初六叫“归宁

  • 干木古

    纳西语音译。“干木”为女神“里底干木”的简称或尊称,“古”为“祭”,意为“祭祀干木女神”。汉称“狮子山会”、“朝拜狮子山会”。旧时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纳西族的传统民族节日。传说狮子山乃女神干木的化身。她